實踐大學會計學系徵求專案教師1名
應徵者請詳閱本校個資提供同意書
一、資格與專長領域:
(一) 學位條件: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會計相關領域博士學位或已具有助理教授以上資格者
(二) 領域專長: 中級會計學、審計學、會計資訊系統、租稅法、公司法、商業會計法等相關領域
(三) 擬擔任課程: 中級會計學(一)、中級會計學習作(一)、租稅法、中級會計學(二)、中級會計學習作(二)、商業會計法
二、應檢附資料:
(一)履歷
(二)自傳
(三)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四)教師證影本(若無,毋須檢附)
(五)授課計畫
(六)其他: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如著作、實務經驗經歷證明、個人國內外競賽獲獎等相關文件。
三、收件截止日期:114年10月31日(以郵戳為憑)
四、請將資料寄至:實踐大學台北校區104台北市大直街70號 實踐大學人力資源處。(請註明應徵職務)
五、起聘日期:114學年度第2學期(115年2月1日)
六、若無適當職位,恕不另行通知或退還應徵資料。